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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重庆召开

作者:南昌仲裁委  发布时间:2010/12/11 9:35:47 浏览:

  2010年12月9日至11日,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重庆举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国务院法制办司长卢云华、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重庆市贸促会会长邹小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高晓力等各界代表共计140余人出席并参加了会议。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致开幕词,重庆贸促会会长邹小平致辞。
       在主旨发言中,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晓力作了《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情况的报告》,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作了《关于民诉法修改情况的报告》。来自全国仲裁法学界的代表分别围绕“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新发展及问题”、“关于民诉法修改情况的报告”、“一事不再理:程序至上的仲裁制度中的阿喀琉斯之踵”、“再论仲裁不予执行制度之废除”、“关于建立仲裁受托调解制度的思考”、“预判决制度—诉调对接的新模式”、“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争议的几个法律问题”、“国际海事仲裁的发展以伦敦为视角”、“国际商事仲裁的庭前准备程序”、“跨国网上仲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权原则理论与实务管窥及对中国相关立法的建议”、“司法审查提单的并入仲裁条款法律效力的基本途径”、“浅谈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仲裁协议的再次使用”等专题展开了研讨。
       “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为仲裁工作者与立法司法部门的沟通提供了平台,开阔了代表们的思路,对中国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