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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仲裁委员会简介


南昌仲裁委员会设立于1995年,是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唯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南昌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本届即第六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由十余名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是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开拓精神和社会公信力,推进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领导团队。

南昌仲裁委员会现聘有441名仲裁员。仲裁员分别来自南昌和省内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等21个省市及地区。仲裁员均为精通法律、职业操守良好并在经贸、金融等有关领域具有一流专业水准的专家和学者。仲裁员具有的专业主要涉及:国际贸易、金融投资、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特许经营、各类买卖以及房地产、租赁等领域。可以为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专业的仲裁服务。

南昌仲裁委员会下设四个专门机构:

一是办公室。办公室是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执行仲裁委员会决议和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部、事业发展部、案件受理部、案件审理一部和案件审理二部等五个工作部门。

二是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三十余名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为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提供相关法律适用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咨询意见。

三是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仲裁员和仲裁秘书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和惩戒。

四是仲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仲裁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措施

按照仲裁事业发展需要,南昌仲裁委员会在本市各县(区、开发区)分别设立了八个仲裁分会,在商协会等行业组织分别设立了九个仲裁服务中心。同时,在相关重点企业聘任了仲裁工作联络员,在律所聘请了部分优秀的年轻律师担任仲裁工作宣传员。初步形成了点面布局、纵横交错的仲裁工作网络。

 2020年上半年,南昌仲裁委员会进行了机构改革。改革后的南昌仲裁委员会机构性质为“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独立于行政机关,不列入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序列。在人事、财务、薪酬制度等方面享有相应自主权。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社会化、市场化仲裁服务。

南昌仲裁委员会秉承“独立、公正、勤廉、高效”的办案原则,一手抓创新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注重办案质效,致力于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专业、高效的仲裁优势,积极稳妥地解决和化解合同纠纷及财产权益纠纷,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9月,南昌仲裁委员会新址搬迁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三清山大道388号。办公新址交通便捷,环境舒适,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优化了南昌仲裁形象。

南昌仲裁委员会竭诚为您提供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