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仲裁委员会是南昌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批准组建的,并经江西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的仲裁机构。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主要职责是:1、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仲裁程序性事务;2、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3、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第二部分 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56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12.78万元,较上年增长35.77%;本年收入合计455.52万元,较上年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因为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5.5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56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60.06万元,较上年增长9.93%,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会大力推进仲裁发展工作,向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2015年南昌仲裁委员会受案标的达到历史新高,仲裁收费相应增加了,相关人员及业务经费开支也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08.24万元,较上年增长84.64%,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的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多,且单位上年结余较多,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4.07万元,占34.46%;项目支出235.98万元,占65.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62万元,决算数为36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2%,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超估了本年相关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55万元,决算数为3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2万元,决算数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5万元,决算数为2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4.84万元,较上年增长15.2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经费支出等合理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53.04万元,较上年增长32.62%,主要原因是:其中仲裁员报酬(劳务费)增加较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62万元,较上年增长328.16%,主要原因是:2015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整体上调,导致退休费增加,同时,由于2015年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调整,包括聘用人员公积金调整,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其他资本性支出3.56万元,较上年下降95.02%,主要原因是:2014年本会为改善办案及办公条件,将阳明路440号卫生大厦11楼扩增为办公场所,面积600余平,因此发生装修改造费用及办公家具、用具购置费用70余万,列入2014年支出决算之其他资本性支出。而2015年没有该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53.04万元,较上年增长32.62%,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会大力推进仲裁发展工作,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向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2015年南昌仲裁委员会受案标的达到历史新高,仲裁收费增加了,相关业务经费和劳务费(仲裁员报酬)支出也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10.18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2.64万元,电费6.05万元,邮电费4.91万元,取暖费0.41万元,物业管理费8.46万元,差旅费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维修(护)费2.45万元,租赁费1.14万元,会议费3.97万元,培训费2.03万元,劳务费173.87万元,业务费4.92万元,工会经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决算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5.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1.82%。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对全年可能发生的因公出国(境)业务活动估计不足,对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列支不足所致。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万元,决算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92.77%,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79%。主要原因是:汽油费、保险费、车辆维修及养护费用的合理上涨。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7%。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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