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本会抓宣传、保质量,推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本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仲裁发展和办案质量工作并重,扎扎实实的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仲裁案件受理情况
一年来,共受理案件230件,案件标的4亿元。
在受理的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82件,占受案数的35.65%;保险合同纠纷46件,占受案数的20%;中介合同纠纷31件,占受案数的13.48%;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9件,占受案数的8.26%;买卖合同纠纷11件,占受案数的4.78%;租赁合同纠纷6件,占受案数的2.61%;其他合同纠纷共35件,占受案数的15.22%。
在受理的案件中,一方为南昌以外地区当事人的案件40件,占受案总数的17.93%;双方为外地当事人的案件26件,占受案总数的11.3%。
以上数据表明,2011年受理的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的类型有所增加,新出现了软件订制、车位购买和苗木栽种等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种类达到了27种,比2010年多了6种;二是涉及南昌以外地区当事人的案件逐渐增多,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地的案件较往年明显增加;三是案件受理数和标的均有所下降,其中案件受理数减少了66件,下降了22.5%,案件标的减少了4.09亿元,下降了50.5%。案件受理数减少最多的是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该类案件较2010年减少了64件,占下降数额的97%。
(二)仲裁案件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审理案件277件(含往年结转47件),结案209件(含往年结转4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的68件。在已结案的209件案件中,有108件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结案,101件通过裁决的方式结案,和解调解率为51.67%;有200件案件在审限内结案,超期结案9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69%;有68件案件提前20天结案,占结案数的32.53%。
2011年,共有100余名仲裁员办理了案件,新增聘的39名仲裁员其中有15名仲裁员参与了办案。
一年来,办理案件的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仲裁案件“三率”即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均取得较好成绩。其中和解调解率稳中有升,同比上升了0.27个百分点。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保持在30%和70%以上,与往年基本持平。
2、案件质量得到了当事人广泛认可。由于和解调解率提高,办案速度加快,以及文明和谐的仲裁氛围,使矛盾双方对案件质量基本满意。一年来,未收到案件当事人反映仲裁员或办案秘书存在故意拖延、不公或违纪的投诉。
3、案件的复杂程度加大。一年来,本会作出的管辖权决定较往年增多,且因案件类型多样化,涉及的法律和专业问题日趋复杂,提交专家讨论或向有关方面咨询和调取证据材料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有的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双方当事人争议极为强烈;有的案件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涉及的法律问题难以把握。
4、办案仲裁员的范围扩大。担任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人数较往年明显增多;有近40%的新增聘仲裁员办理过仲裁案件。
(三)宣传和推行工作情况
近年来,本会仲裁案源少,受案数量总体走低,其原因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但宣传和推行工作的面不宽、力度不大是主要因素。因此,重视和加强仲裁发展工作,使仲裁法律制度深入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让全社会了解仲裁,接受仲裁,是本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仲裁工作联络员制度。为方便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和推行工作,本会在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开发区或重点企业聘请了首批仲裁工作联络员,并对受聘的联络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工作任务与职责,初步搭建了本会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网络。
2、保持了与有关方面的密切联系。一年来,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先后走访了市工商联、市房管局、市建委、市桑海开发区、洪都航空集团等部门或单位,与这些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就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建立联系机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磋商,达成了一些共识。
3、举办了专题讲座。先后在市桑海开发区和洪都航空集团公司举办了两次合同法和仲裁法律知识讲座,并与参加讲座的人员,就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与江西财大法学院联合举办了一场由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主讲的“私募基金与基金法”专题讲座。讲座开始前,本会向与会人员祥细介绍了仲裁制度和南昌仲裁。通过举办讲座,使与会人员既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也拉近了与仲裁机构之间的距离。一些企业负责人在互动交流中表示,愿意在今后订立合同时,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四)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重视内部管理,对于提高仲裁工作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本会结合工作实际,从队伍建设和建立工作制度等方面开展了各项工作。
1、加强了仲裁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一是增聘了仲裁员,经本会四届三次委员会讨论通过,增聘了24名仲裁员,使本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总数达到了302名。二是重视了仲裁员队伍的教育与培训。一方面,对全体仲裁员组织了一次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对新聘仲裁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另一方面,利用组成仲裁庭的机会,将仲裁员职业操守和仲裁纪律,向仲裁庭提出明确要求;第三,对仲裁庭的仲裁活动进行全程服务和监督,发现问题或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和纠正。
2、注重了秘书队伍的学习与培训。除组织经常性的内部学习和业务研讨外,多次选派秘书人员参加了国家有关方面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或研讨班,努力提高秘书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仲裁业务水平;二次派员赴外地仲裁机构考察学习“办公自动化管理”的经验作法,有关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尽快实现本会仲裁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自动化,不断提高仲裁工作质量与办事效率。
3、建立了工作制度。为完善内部管理,先后制定了《印章管理若干规定》和《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为规范委托鉴定行为,草拟了委托鉴定办法,待运行一段时间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下发实施;《仲裁规则》(修改稿)基本完成了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拟提交委员会审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年来,本会在抓案件、保质量,抓发展、拓案源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其他各项工作。
1、开展了对外交流活动。派员参加了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仲裁工作座谈会和有关专题研讨会;组织人员赴绍兴、合肥、新余、萍乡等地仲裁机构进行了学习考察;接待了宝鸡、珠海、上饶等仲裁机构领导的来访。
2、着手编写了《南昌仲裁委员会大事记》。该大事记全面回顾了本会自组建以来已走过的17年艰辛历程,客观地反映了本会历届仲裁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情况,真实地再现了南昌仲裁各阶段的发展过程。组织编印《大事记》,既是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继往开来,进一步推进仲裁发展工作的一项举措。对于宣传仲裁制度,推介南昌仲裁也将产生积极意义。
(六)存在问题
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仲裁发展工作面不宽,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办案速度还不够快;三是各类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四是工作计划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仲裁员和秘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南昌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应当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本届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年。新的一年里,要在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的同时,继续以仲裁发展工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以加强机构建设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保障,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开拓进取,力争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大力做好仲裁发展工作
发展工作是南昌仲裁当前的第一要务。要结合本会实际,脚踏实地,认真务实地做好仲裁发展的各项工作。一是要注重在本市县区、开发区开展仲裁发展工作,着手研究并分步落实在县区、开发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方法、步骤和措施,努力使南昌仲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全覆盖。二是要积极探索在金融、证券、期货以及土地出让(转让)、路桥建设等领域开展仲裁发展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使仲裁发展工作在上述领域有所突破。三是要重视和发挥市工商联仲裁服务中心、保险行业仲裁中心以及驻外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分支机构要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依托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仲裁发展工作,努力使仲裁发展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不断取得新的工作业绩。四是要完善和落实仲裁工作联络员制度,保持和巩固与相关部门、行业、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使仲裁发展工作网络发挥大的作用。五是要注重媒体宣传。要结合本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与报刊、电台、电视台联系,采取接受访谈、开设栏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贴近社会、贴近百姓、客观务实的内容介绍仲裁制度,宣传仲裁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努力使全社会了解仲裁法律制度,形成南昌仲裁的社会氛围。
(二)不断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仲裁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是仲裁发展工作的支撑和保障。要以办案为中心,崇尚“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中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优势,在提高仲裁“三率”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研究和推广好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使和解调解率年内提高3~5个百分点,力争超过60%;要落实案件进度承诺和催办制度,努力使快速结案率达到或超过40%,超审限的案件控制在2%以内;要努力扩大裁前告知范围,最大限度地听取当事人意见,更加准确地把握案情,避免或减少失误,努力使案件当事人赢得满意,输得服气,使案结事了,自动履行率保持或超过70%。
(三)进一步加强仲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要从本会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仲裁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健全本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要强化秘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努力使秘书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障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秘书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保障能力。要完善和落实仲裁员管理制度,对仲裁员实行有效管理,不断提高仲裁员职业操守意识和能审会裁能力。要重视分支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对分支机构的工作现状,年内要组织一次全面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帮助解决分支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分支机构做好工作的信心,增强开展仲裁发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认真做好换届工作
本届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5月换届组成,至2012年5月届满。要按照本会《章程》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1998]27号)、(国法[2011]72号)文件要求,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届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五)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
要认真落实定期联系和沟通机制,互通情况和信息,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与互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和促进南昌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南昌仲裁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要点
作者:南昌仲裁委 发布时间:2011/12/28 9:53: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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