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工作需要,经2011年1月17日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增聘王卓平等24名同志为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
姓 名 职务或职称 主要专长
王卓平 高级经济师 合同法 保险
王明标 副总经理 经济师 房地产 民商法
付海平 律师 民商法 金融 房地产
齐小雄 总经理 经济师 保险 金融
严和生 总经理 合同法 金融 保险
何 锋 经理 医师 保险 医学
余昌珊 退职法官 律师 合同法 建设工程
余饶林 高级经济师 合同法 保险
吴兴林 高级法官 知识产权 建设工程
吴丽萍 总经理 律师 金融 保险 房地产
杨德强 律师 核赔师 保险 医学
邱庆芳 副总经理 经济师 合同法 保险
周新华 律师 民商法 金融 房地产
罗永铭 律师 房地产 保险
段文海 副总经理 经济师 合同法 保险
赵立新 总经理 经济师 合同法 保险
饶赤明 律师 金融 房地产
饶举元 主任 民商法 房地产
徐光华 副教授 民商法 金融 证券
徐建南 经理 合同法 保险
高 斌 财险核赔负责人 合同法 保险
章 军 总经理 合同法 保险
黄俊伟 副主任 合同法 房地产 保险
曾春根 高级经理 合同法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