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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作者:南昌仲裁委  发布时间:2009/5/27 9:03:44 浏览:

  2009年5月27日,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本会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洪大诚主任,曾帆晓、廖南萍、邓辉副主任,万忠明、万晓民、王俊、邬贤、利子平、张工、陈斌、周华安、唐锋委员,田久泰、严隆、胡万能委员因事请假。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万忠明秘书长所作的《关于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拟聘仲裁员情况说明》和《关于南昌仲裁委员会基本情况和第四届仲裁委员会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开始前,举行了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成立仪式。市人民政府陈武副秘书长在仪式上宣读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董化杰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第四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聘书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曾帆晓副主任主持。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聘任第四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问题
  会议对拟聘任为本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情况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拟聘任的263名仲裁员的结构和数量基本合理,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原则同意秘书处提交的拟聘人员名单,授权秘书处对仲裁员的个人信息作进一步复核、确定后,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聘任。
  二、关于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南昌仲裁委员会成立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指导、帮助下,经过前三届仲裁委员会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南昌仲裁事业从无到有,初具规模,基本进入了稳定的发展阶段,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把握机遇,开拓进取,在前三届仲裁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发展,是本届仲裁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谐仲裁理念,坚持仲裁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仲裁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从本会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力求在规范合同示范文本、拓展仲裁新领域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在仲裁员队伍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提高办案质量三个方面有新的起色。主要工作任务是:1、加强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大力拓展仲裁事业新领域;2、狠抓仲裁案件质量,努力提升仲裁工作公信力;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严格职业操守,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4、加强秘书处内部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5、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增进相互理解与支持,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会议指出,回顾过去,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国仲裁发展形势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较大差距,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不进则退。对此,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树立责任意识,努力开拓创新,用新的思路,花大力气走出一条南昌仲裁快速发展的路子,不断推进南昌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第四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意见》,由秘书处按照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